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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1-08 访问量: 2027 次

项目概况

 

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626号达鑫创富大厦1号楼1013室(翟工,1375148412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GCZ2024001

 

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

170,000.00

一项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626号达鑫创富大厦1号楼1013室(翟工,1375148412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626号达鑫创富大厦1号楼10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626号达鑫创富大厦1号楼10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krgc.cn/)。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建设路26号        

 

联系方式:丁小姐(0769)88430060-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626号达鑫创富大厦1号楼1016室            

 

联系方式:谢先生 15816848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15816848337